職稱
專案組員(職務代理人)
名額
1名
資格條件
【本工作為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,代理期間為108年7月17日至109年1月16日,於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予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】
工作項目
【本工作擬以本校專案人力6職等聘任,月薪為32,920元以上。】
聯絡方式
(含檢具文件)